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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五下課….
兒子說他今天在學校做錯事
他和A同學在拉扯間把B同學的玩具槍用壞
B同學(玩具槍主人)去報告老師
老師的處理方式有二種
私下自行解決:一人賠償$25元
老師處理:抄寫第11課 課文1遍(共5大頁)
兒子選擇了第一種賠償
回到家我仔細問清楚後….
寫下聯絡簿….
週一也同時得到老師的回應….
非常感謝老師即時的回應與宣導
也讓我感概現在的小學生
為何如此不自愛…上課帶玩具槍
這是什麼概念與思維?!
父母親都不管的嗎?
聽兒子說…
還有其他同學會帶樂高/小玩具或是現金
以物易物換取糖果
這次事件…..明確的告知小桀
絕對不允許他未經他人同意
觸摸任何他人物品
至於玩具/現金我從來不允許他帶去…..
所以不需要再次叮嚀
但我特別教他
如
果
有其他同學隔天在學校指責他..
都是因為你跟你媽說…
老師才嚴格禁止帶玩具到學校
我小桀溫和婉轉帶著笑容的回應他
非常抱歉….因為我做錯事
我必需誠實告知我的父母 (不然會被修理得更慘)
請問需要我請我媽到校親自向你解釋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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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想記錄教育並非老師之責
任何小事發生對於孩子將來處理事情
都是一個準則的引導思維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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